索引号: 014208216/2022-01514 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文号: 通开发管〔2022〕65号
成文日期: 2022-08-12 发布日期: 2022-08-1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天博app官网关于印发《2022年度开发区金融机构考评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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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文号: 通开发管〔2022〕65号
成文日期: 2022-08-12
发布日期: 2022-08-12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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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博app官网关于印发《2022年度开发区金融机构考评办法》的通知
来源: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2-08-18 08:50 累计次数: 字体:[ ]

天博app官网关于印发《2022年度开发区金融机构考评办法》的通知

区内各银行机构、小贷公司、担保公司:

《2022年度开发区金融机构考评办法》已经管委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天博app官网

                 2022年812




2022年度开发区金融机构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全区银行机构、小贷公司、担保公司把握国家金融政策导向,创新金融服务,优化金融生态,不断提升金融支持开发区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开发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提供有力金融支撑,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适用对象

开发区内各银行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

二、考评内容

(一)银行

对银行考评主要包括8项内容,计分规则如下:

1.贷款(20分)

贷款增量占20分,贷款增量排名首位的银行得满分,其他银行按与第一名的比例得分,年末增量为负的银行不得分。

2.制造业贷款(20分)

制造业贷款增量占20分,制造业贷款增量排名首位的银行得满分,其他银行按与第一名的比例得分,年末增量为负的银行不得分。

3.普惠金融贷款(20分)

普惠金融贷款增量占20分,普惠金融贷款增量排名首位的银行得满分,其他银行按与第一名的比例得分,年末增量为负的银行不得分。

4.国有企业融资(15分)

国有企业融资增量占15分,国有企业融资增量排名首位的银行得满分,其他银行按与第一名的比例得分,年末增量为负的银行不得分。

5.存贷比(10分)

年末存贷比最高的银行得满分,其他银行按与第1名比例得分,年末存贷比下降的银行不得分。

6. 推广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10分)

包括设新增注册企业数和放款额两项指标,各5分,年末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新增注册企业及放款额排名首位的银行得满分,其他银行按与第一名的比例得分,相关指标下降的银行不得分。

7.助力打造金融中后台服务基地(5分)

提供金融数据存储应用、银行卡中心、电商金融消费平台、专业互联网消费等金融中后台服务项目有效信息最多的银行得5分,其他银行按与第一名的比例得分,未提供相关信息的银行不得分。

8.加减分项目(加减分不超过10分)

1.创先争优:获评上级部门先进荣誉的给予加分,获得南通市级以上荣誉的单位,每次加1分,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的单位或个人,每次加2分,获得全国性荣誉的单位,每次加3分。

2.招商引资:银行每季度应报送1条有效招商引资信息,每多报1条有效信息加1分,成功签约落地的加3分。

3.其他减分项:1.从业人员发生涉案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经济案件的;2.发生金融诈骗案件,导致较大损失和影响的;3.在媒体(含网络等其他方式)出现负面舆情,相关责任人未能有效应对,对银行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4.不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收费政策,以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等名义向小微企业违规收取各类费用,或随意向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严重影响企业信贷获得感的,视情节和影响,每项(人、次)扣1-2分。

(二)小额贷款公司

年末对区内企业的相应放款额同比增加10%或相应的放款企业数同比增加10%的前提下,对开发区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开发区企业单户不高于300万元、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开发区企业单户不高于500万元的贷款,按季均余额不高于0.5‰的奖补标准给予贷款风险补偿,单户最高奖补额不超过200万元。

(三)担保公司

在年末对区内企业的相应放款额同比增加10%或相应的放款企业数同比增加10%的前提下,对开发区融资担保公司当年中小微企业日均融资担保余额放大2倍,且对开发区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发生额占全部发生额比重超过70%的,按增量给予0.5‰的奖补,单户最高奖补额不超过200万元。

对开发区制造业融资担保业务发生额占全部发生额比重超过30%的,按增量给予0.15%的奖补,单户最高奖补额不超过200万元。

降低担保收费标准。对融资性担保公司为开发区制造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业务,担保费率在0.7%(含)以下的,予以担保金额0.2%的费率补助。

三、考评结果运用

(一)服务地方经济优胜奖

为进一步强化过程跟踪,提升金融支持经济发展质效,设置服务地方经济优胜奖。对区内银行进行考评激励,年度结束后根据综合评分排名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分别给予一次性专项奖补20万元、10万元、5万元,同时授予当年度“服务地方经济优胜单位”称号。

(二)财政存款分配重要指标

坚持以对地方经济贡献的大小决定财政性资金存款存放多少的原则,由区财政局每季度考核打分,考核结果通报存款主管处室,作为存款分配的重要参评因素,以此激励银行做大贷款规模以及对国有企业融资,不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投入,积极维护地方金融稳定。

四、其他事项

(一)各考评参与单位应确保所报送的作为考评依据的各项数据的真实完整性。

(二)考评优胜单位由管委会予以表彰激励。

(三)所有奖补费用由区财政局纳入预算,区财政局对考评结果提出奖补建议,报管委会研究批准后实施。

(四)服务地方经济优胜奖原则上50%部分用于奖补各获评银行经营层,由各获奖补银行提供分配明细。

(五)本考评办法所述的金融机构泛指开发区内各银行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行业机构及组织。

(六)本考评办法由管委会负责解释,具体由区财政局承担。